根据《广东省医疗服务信息公布制度》、《转发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信息月(季)报与发布工作的通知》(佛卫〔2010〕62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高明区直属医院2016年度第三季度(7-9月)部分医疗服务信息(见附件)进行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区直医院医疗服务综合信息统计表(2016年7-9月)
2.佛山市高明区区直医院2016年7-9月部分病种信息统计表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31日
网站地图 | 订阅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主办单位:高明区委办(区府办)电子政务科 粤ICP备11067329号
建议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本站,最佳分辩率1024*768
导航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