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以下人员(统称学员):
1、除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
2、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3、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
二、补贴范围。
学员已办理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并未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学员已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须持有更高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但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以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户凭证为依据)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晋升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程序
(一)网上登记。
1、个人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获得资格证书的,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ldl.do)注册个人账号后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获得指标后再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本省贫困家庭学员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贴)。
2、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学员参加免费培训,在培训开班之日前,分别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ldl.do),填写培训项目开班信息。自学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信息,提交信息系统验证。
(二)书面申请。
1、学员个人需要在我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本市户籍学员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省外市及外省户籍学员持规定的材料,向居住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机构提出申请。
2、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补贴,经网上登记并通过验证的,分别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持规定的资料向与其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可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代为申请。委托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培训的,由受委托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补贴。
(三)提交书面材料:
1、学员个人申请补贴应提交下以书面材料(一式二份):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②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居住证复印件(仅限外省户籍学员以及需要在居住地申请补贴的本省户籍学员提供);④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提供);⑤社会保障卡金融帐号或银行账号。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2、培训教育机构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及人员花名册;②银行基本帐户;③学员身份证(佛山市外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监狱服刑人员由监狱提供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和考试签到表);④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提供)。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交原件并由培训教育机构、负责核对,加具核对意见并签章确认。(以上①②点提交一式三份;③④点提交一式一份)
3、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补贴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及人员花名册;②银行基本帐户;③学员身份证(佛山市外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复印件;④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提供)。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交原件并由行业组织或企业负责核对,加具核对意见并签章确认。(以上①②点提交一式三份;③④点提交一式一份)
四、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
五、咨询电话
(0757)88620873、88823463
温馨提示:
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学员:
为进一步做好技能晋升补贴的发放,避免跨行发放产生的手续费用,从2016年5月1日起,凡申请佛山市高明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地的学员,需统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的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