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17-09-19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7〕44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建军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林建军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兼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主任,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杨帼梅同志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刘维彬同志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程双喜同志的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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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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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 2017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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