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服务网点注销备案
办理对象
注销网点的旅行社
办理条件
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办理。
所需材料
1、《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注销事项备案登记表》
2、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3、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原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
3.如材料齐全,出具盖章的《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注销事项备案登记表》。
网上办理流程

1、办事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注册;
2、办事人阅读办事指南,自查办理条件;
3、办事人在线提出申请,填写业务表单、提交电子材料(对于适合邮寄提交材料、递送结果的事项,办事人可选择邮寄材料方式、邮寄结果上门服务);
4、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预受理不通过则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5、通过预受理后,办事人到实体窗口提交材料;
6、工作人员验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审核办理资格、签收申请材料,正式受理后提供受理回执给办事人,并短信通知办事人;不予受理,也发短信告知原因;
7、部门工作人员对办件进行审批办理,并短信告知办事人(如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办结短信通知;如不通过审批,则短信告知未能通过原因);
8、办事人带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到实体窗口领取结果(对于适合邮寄递送结果的事项且办事人选择了邮寄服务的,事项办结后邮寄结果上门;对于办事结果可电子化(如信息通知类)的事项,办事人在线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0
承诺期限:0
办事窗口
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科技促进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区
联系电话: 88620863
交通指引: 区内可乘坐522、535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乘坐501、502、 503、504、505、 506路至三洲下沉立交东站,过马路(南向)后直走500米即到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 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注销事项备案登记表(样表).doc
办理依据
《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2009年5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