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企业)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204号)第一点;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所需材料
一、单位地址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
3、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4、资质证书
二、单位经济类型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
3、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改制的批文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改制的决议
4、企业新章程(企业章程)
5、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
6、资质证书
三、注册资本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新的工商营业执照
3、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资质证书
四、注册号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五、开户银行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3、资质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有职称的要提供职称证)
4、企业上级主管机构关于新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书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变更法人的决议和文件
5、法人机构代码证
6、资质证书
7、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
七、企业经理或负责人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企业经理身份证、职称证、个人简历
3、任命书
4、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资质证书
八、技术负责人变更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及业绩表
3、任命书
4、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资质证书
九、企业名称变更(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核发资质证书外)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填写《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书面申请各一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上级主管机构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文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名称变更的决议和文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
6、法定代表人有职称的应提交职称证书
7、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人下载填写相关申请表,到实体窗口提交有效材料,窗口进行原件核对,资料齐全发出受理回执,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
2、审批办结:窗口受理后进行审核审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专家论证和特殊程序的短信通知。通过审批,制发审批意见或证书,不通过审批,制发一次性告知书。并发出审批进程信息供申请人查询。
3、窗口发件:法定时限内发出审批意见或证书,并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实体窗口领取审批意见或证书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网上收件: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地址http://wssp.fsxzfw.gov.cn/)在线申办,并上传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的全部电子化申请资料,按信任优先原则,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网上受理:资料齐全发出网上受理回执,并短信通知;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发出网上补正意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上传需补正的电子化资料。
三、网上审批:网上受理后进行网上审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短信通知,并发出网上审批进程动态信息供申请人查询。
四、网上办结,窗口发件(或快递发件):法定时限内发出审批意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者快递审批意见及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
承诺期限:3
办事窗口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26窗口
联系电话: 窗口服务:83280852、83805052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82245801;建筑市场监管科:82621505 系统支持:82326766;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82309126;设计科技科:82223585;市政环卫科:82626064;园林绿化科:82626770
交通指引: 途径公交总公司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交有:103路、113路、116路、120路、122路、123路、126路、127路、130路、132路、138路、152路、157路、159路、259路、2238线、禅顺城巴、旅游4线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1号,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十七条;
三、《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和外经贸合作部第113号令,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