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根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部长令第77号,2000年3月1日实施)第十三条第二款
所需材料
一、网上上传电子化申请材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1、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的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
3、市级新闻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刊登后15-30日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人下载填写相关申请表,到实体窗口提交有效材料,窗口进行原件核对,资料齐全发出受理回执,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
2、审批办结:窗口受理后进行审核审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专家论证和特殊程序的短信通知。通过审批,制发审批意见或证书,不通过审批,制发一次性告知书。并发出审批进程信息供申请人查询。
3、窗口发件:法定时限内发出审批意见或证书,并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实体窗口领取审批意见或证书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网上收件: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地址http://wssp.fsxzfw.gov.cn/)在线申办,并上传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的全部电子化申请资料,按信任优先原则,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网上受理:资料齐全发出网上受理回执,并短信通知;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发出网上补正意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上传需补正的电子化资料。
三、网上审批:网上受理后进行网上审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短信通知,并发出网上审批进程动态信息供申请人查询。
四、网上办结,窗口发件(或快递发件):法定时限内发出审批意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者快递审批意见及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
承诺期限:10
办事窗口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26窗口
联系电话: 窗口服务:83280852、83805052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82245801;建筑市场监管科:82621505 系统支持:82326766;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82309126;设计科技科:82223585;市政环卫科:82626064;园林绿化科:82626770
交通指引: 途径公交总公司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交有:103路、113路、116路、120路、122路、123路、126路、127路、130路、132路、138路、152路、157路、159路、259路、2238线、禅顺城巴、旅游4线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部长令第77号,2000年3月1日实施)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