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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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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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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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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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41B210(佛府办[2008]405号,佛审改办[2009]27号,佛府[2010]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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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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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的证件: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证件有效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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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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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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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定依据(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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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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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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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第262号令发布实施,2002年3月24日 国务院第350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时需携带的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提取人名下银行储蓄存折(信用卡或储蓄卡)(暂只受理佛山市范围内工行及顺德农商行储蓄卡、活期存折或信用卡,建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需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③建造、翻建,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④大修自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按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⑥租房,需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销号提取需提供的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提取人名下银行储蓄存折(信用卡或储蓄卡)(暂只受理佛山市范围内工行及顺德农商行储蓄卡、活期存折或信用卡,建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2.经单位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已封存的不需单位确认);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 ①退休,需提供:退休证。如属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因工龄不足无退休证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证明。 ②出境定居,需提供:提供公安部门批准出境定居的有效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1、经医院或劳动部门确认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资料。2、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可在申请表中由单位作说明)。 ④在职期间死亡,需提供:1、职工有效死亡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或因亡故注销户口的依据。2、提取人具有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证明、或公证书。 |
| 7.申请条件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第262号令发布实施,根据2002年3月24日 国务院第350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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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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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地址: 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联系电话: 12329,1234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249号 联系电话: 12329,1234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地址: 佛山市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12329,1234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园林路14号 联系电话: 12329,1234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联系电话: 12329,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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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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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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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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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在申请表盖章后,个人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窗口(科员)受理、承办、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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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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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取:首次提取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次提取为即报即办;
销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即报即办,其他类型的销户提取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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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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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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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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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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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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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29、12345
投诉电话: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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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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