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职工身份参保人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明区职工身份参保人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在我区参加基本医保的,可将我区作为普通门诊享受地,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我区的,可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现将我区2018自然年度职工身份参保人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区职工身份参保人员。
二、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0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参保单位(个人)所属社保办事处。
四、申报资料及方式:
1、用人单位批量申报:用人单位可登陆佛山市社保信息网、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或到社保办事处前台领取《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递交至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
2、参保人自行申报: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报表》到社保办事处前台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新年度首次发生普通门诊业务时,仍无申报当月有效的缴费信息传入的,系统将默认为无效申报。请各单位、参保人于12月份及时到地税申报缴交当月职工社保参保费用,并查询参保信息,确保符合享受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条件。
2、参保人 2017年度前已经申报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以后年度默认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申报期内可以申请变更已选定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从新年度开始可以在新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咨询电话:医疗保险科88222091 荷城办事处88230508
杨和办事处88803233 明城办事处88837938
更合办事处88848338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