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须知
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两寸免冠照片7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3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3份)给申请人填写并贴照片后,核对申请人信息,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意见”栏确认填报信息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受理:
申请人携带完备的申请材料前往我区指定负责残疾评定的医院进行评定(其中区人民医院负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的评定,区新市医院负责精神残疾的评定)后,交回户口所属镇(街道)残联,由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检查资料齐全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户口所在镇(街道)残联意见”栏确认受理申请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由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三、初审:
镇(街道)残联负责人检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核实申请人基本情况及医院评定结果,提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残疾人证发证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或转各村(居)委会退回)。
四、复审批准:
经初审符合残疾人证发放条件的,由区残联负责人进行复审,复审审批通过的,予以办结并发证(转各镇(街道)或各村(居)委会直接发至申请人);复审审批不通过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转各镇(街道)或各村(居)委会退回)。
五、备案:
残疾人证评定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申请人保存,区残联和镇(街道)残联各留存一份并共同做好残疾人证评定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服务电话: 荷城街道残联电话:0757-88230887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88097
杨和镇残联 电话:0757-88809300
明城镇残联 电话:0757-88833109
更和镇残联 电话:0757-8884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