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明区部分道路车辆行驶最高限速值的通告

发表单位: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发表时间:2017-10-27 09:39:00

  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论证并结合道路的实际交通情况,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决定自2017年11月3日零时起对高明区部分道路车辆行驶最高限速值(以下简称“限速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S113省道高明大道(杨西大道至合和大道路段)限速值由现状的80km/h调整至70km/h。 

  二、S362省道荷富路(怡乐路至广明高速入口路段)施工期间,限速值由现状的80km/h调整至60km/h。 

  三、本通告自2017年11月2日起施行,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8日为警告教育期,警告教育期过后,对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