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外国人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发表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发表时间:2016-07-10 09:15:00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所需材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窗口办理流程:

1、向佛山市车管所提出申请;
2、佛山市车管受理并组织考试;
3、经考试合格的发给机动车驾驶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大厅
2、登记注册
3、提出申请
4、填写表单
5、上传材料
6、提交确认
7、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高明车管所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
联系电话: 88221216
交通指引: 从高明汽车站总站向正北方向出发,沿明理路走310米,左转进入荷香路 ,沿荷香路走110米,到达终点
收费标准:
摩托车类:225元/人(其中科目一:70元/科、科目二:70元/科、科目三:85元/科) 其中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且需要考科目一的:80元/人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编号:粤费E000100100号
表格下载: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1年5月1日实施)第19条;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2013年1月1日实施)第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