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移登记
事项名称:机动车转移登记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机动车
办理条件: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窗口办理流程:

1、车管所机动车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2、车管所机动车受理岗受理并发业务受理回执;
3、车管所机动车受理岗发放证件。
网上办理流程图: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网上注册登记信息;
3、提出申请;
4、确认阅读协议及填写表单;
5、上传电子化材料及提交确认;
6、查询办理进度;
7、提交原件(复印件)至受理机构进行核对或备案;
8、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以内办结;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办事窗口:高明车管所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
联系电话:88221216
交通指引:从高明汽车站总站向正北方向出发,沿明理路走310米,左转进入荷香路 ,沿荷香路走110米,到达终点
收费标准:最高120元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1年5月1日实施)第12条;
2、 《机动车登记规定 》 (公安部令第124号,2008年10月1日实施)第二章三节及第二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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