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办理条件:申请人持所有资料到车管所办理有关手续,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驾驶人身份信息变化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的可以不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车管所机动车驾驶证受理岗审核和受理业务
2、车管所机动车驾驶证受理岗发放回执
3、车管所机动车驾驶证受理岗发放驾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网上注册登记信息;
3、提出申请;
4、确认阅读协议及填写表单;
5、上传电子化材料及提交确认;
6、查询办理进度;
7、提交原件(复印件)至受理机构进行核对或备案;
8、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车辆管理所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事窗口:高明车管所驻高明明安考场办证厅
工作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设定依据:
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23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48-53条;
2.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公交管[2012]332号,2013年1月1日实施)第三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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