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机动车变更登记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办理条件:机动车的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使用性质、转出或车主等登记内容发生改变
所需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窗口办理流程:

1、车管所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2、车管所受理岗审核资料、受理业务并发放业务受理回执3、车管所受理岗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网上注册登记信息;
3、提出申请;
4、确认阅读协议及填写表单;
5、上传电子化材料及提交确认;
6、查询办理进度;
7、提交原件(复印件)至受理机构进行核对或备案;
8、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或申请机动车转入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办结。
办事窗口:高明车管所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
联系电话:88221216
交通指引:从高明汽车站总站向正北方向出发,沿明理路走310米,左转进入荷香路 ,沿荷香路走110米,到达终点
收费标准:机动车的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使用性质、车主等登记内容发生改变等变更15元,车辆变更转出的5元
表格下载: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1年5月1日实施)第12条;
2、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08年10月1日实施)第二章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