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双困”毕业生就业工资补贴办事指南
发表单位: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16-06-27 10:37:00
安置“双困”毕业生就业工资补贴办事指南
|
服务名称 |
安置“双困”毕业生就业工资补贴 |
|
办事依据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第(八)项。 |
|
办理条件 |
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化、司法、青少年服务等社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3年内的“双困”(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可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工资补贴。 补贴标准:原则上参照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确定。 |
|
提交材料 |
|
|
办理流程 |
向户籍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出具初审意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加具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核准发放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理时限 |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5个工作日办理。 |
|
联系电话 |
荷城88665088杨和88806771明城88832688更合88848378 |
|
办理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工业区鳌云山庄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23号 荷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三号(行政中心楼)明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咨询电话:8888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