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落户后就业
事项名称:先落户后就业
办理对象
非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办理条件
由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本人可以先落户后就业。经确认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办法的各类人才,原则上按本人意愿落户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的集体户。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学历证书。
6、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自入户之日起5年内不迁移到市内其他区域的声明书。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网上注册登记信息;
3、提出申请;
4、确认阅读协议及填写表单;
5、上传电子化材料及提交确认;
6、查询办理进度;
7、提交原件(复印件)至受理机构进行核对或备案;
8、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
承诺期限:15
办事窗口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工作时间: 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址: 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437号更合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57-88843422
交通指引: 区内可乘坐501、506路至更合镇镇府站下车即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工作时间: 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六路附近
联系电话: 0757-88930555
交通指引: 区内可乘坐501、504、506、531路至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直行50米即到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工作时间: 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址: 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1号窗口
联系电话: 0757-88803633
交通指引: 区内可乘坐501、502、504、506路至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直行50米即到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 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A区、B区
联系电话: 0757--88620880
交通指引: 区内可乘坐522、535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乘坐501、502、 503、504、505、 506路至三洲下沉立交东站,过马路(南向)后直走500米即到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2、 《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3、 佛山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29号)
4、 《关于放宽我区部分户籍管理政策的通知》(佛公明字[201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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